您所在的位置:主页>资讯>综合资讯>正文
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来源: | 日期:2008-5-17 11:27:32 | 点击: | 我要投稿 | 字体:[ ]
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国务院公告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 

5月12日,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,为表达对在地震中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。北京奥组委决定,5月19日至21日,奥运圣火在境内的传递活动暂停三天。

责任编辑:
您的评论



用户名:新注册) 密码: 匿名评论 [所有评论]